首頁 設計概論

2.2.4 家具

我國家具工藝的曆史雖然悠久,但是種類並不是很多。唐以前人們大多席地而坐,宋時才漸漸采用桌椅。生活方式的改變,促進了家具工藝的發展。在明代,家具工藝發展已達到鼎盛,而且富於民族特色,古典式樣的家具已成熟定型,史稱“明式家具”(如圖2-2-6)。

圖2-2-6

由於宮殿、民居、園林等建築的大量興建,作為主要室內陳設品的家具的需求也相應大增。鄭和下西洋以後,我國和東南亞各國的聯係更加密切,大量熱帶優質木材不斷輸入中國。當時的木工工具也得到了很大的改進,種類繁多,加工便利,而且木工技術已發展到很高的水平,出現了諸如《魯班經》、《髹飾錄》、《遵生八箋》、《三才圖繪》等有關木作工程技術的著作。這些因素都推動了明代家具設計不斷發展並達到了曆史的高峰。明代家具之所以能取得高度的藝術成就,從設計上來說有四方麵的重要因素:

①注意意匠美

在整體的設計構思上既滿足功能要求,在形式上又有鮮明特色。明代椅子的靠背為一整體造型的木板,其曲線與人體脊柱相吻合,既簡潔明快,又使人坐上去感到舒適。扶手的設計也十分自然、圓潤,這種有機的形態給人一種親切感,富有濃鬱的人情味。

②注意材料美

明代家具充分利用木材的本色和紋理而不加裝飾,深沉的色調與質感達到了穩定和調和的藝術效果,反映了設計者忠實於材料、體現材料自身特點的思想。

③注意結構美

明代家具多不用釘、膠,而是在不同部位應用不同形式的榫,反映了木製家具特有的風韻和設計者的匠心。利用多種榫卯構成家具式樣,家具可以接合,這樣既可應付較龐大、笨重的家具在運輸時拆卸,又不至於損傷整體木質,長期使用也不會鬆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