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本章將藝術設計的學科分類,係統化的介紹藝術設計的學科分類描述和主要工作內容,對藝術設計的基本體係進行比較全麵的論述。
能力培養:
通過本章的學習,學生可以正確的認識藝術設計的學科體係,這對學生未來選擇自己的專業方向和學習方向具有相當重要的指導作用,並準確地把握藝術設計中個類別的主要特征、主要內容和工作法則。
知識重點:
視覺傳達設計、標誌設計、字體設計、企業識別設計、廣告設計、展示設計、包裝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建築設計、室內設計、景觀設計、人機關係設計、人體工程學設計、人機交互設計。
不同的設計師和理論家根據各自不同的觀點對設計的類型進行過不同的分類。專家學者或是將設計分成以實用價值為主和以審美欣賞為主的設計;或是按設計發展的時間,分為手工業時代的設計、工業化時代的設計和後工業時代的設計;還有一種觀點是將設計歸納為視覺、產品、空間、時間和時裝設計5個領域,把建築、城市規劃、室內裝飾、工業設計、工藝美術、服裝、電影電視、包裝、陳列展示、室外裝潢等許多設計領域係統地劃分在不同的5個領域之中。設計涉及的類型還有很多,例如服裝設計、裝飾設計、美術設計、動畫設計、建築設計、廣告設計、造型設計、機械設計等。
以上諸種劃分試圖從不同的角度對設計進行全麵的概括隨著現代科技的高速發展和設計領域的不斷擴展,過去的劃分已很難適應當今社會紛繁複雜的設計現象和設計活動。不同的設計類型,各有其特殊的現實性和規律性,同時又都遵循著設計發展的共同規律,並在此基礎上相互聯係、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研究不同設計類型的區別和聯係,揭示其特點和規律性,不僅可以使設計創作發揮各種設計類型的特長,並且可以彼此取長補短,相互促進,有利於設計整體的繁榮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