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設計概論

3.1 視覺傳達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這個新奇的詞,由英語(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翻譯而來,也稱之為信息設計(lnformation Design),是指利用視覺符號來進行信息傳達的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過去曾被命名為商業美術或印刷美術設計,當影視、動畫等新映像技術被應用於信息傳達領域後,才改稱為視覺傳達設計。

視覺傳達設計這一術語流行於1960年在日本東京舉行的世界設計大會,其內容包括:報刊環境視覺設計雜誌、招貼海報及其他印刷宣傳物的設計,還有電影、電視、電子廣告牌等傳播媒體,它們把有關內容傳達給眼睛從而進行造型的表現性設計統稱為視覺傳達設計電影海報,簡而言之,如日本《ザィン辭典》所言,視覺傳達設計是“給人看的設計,告知的設計”

從視覺傳達設計的發展進程來看,在很大程度上,它是興起於19世紀中葉歐美的印刷美術設計(Graphic Design,又譯為“平麵設計”、“圖形設計”等)的擴展與延伸。從20世紀20-30年代開始,攝影圖片開始被用於視覺傳達設計中,這為我們帶來了更為豐盛的視覺圖像。機器複製使視覺傳達速度更快、範圍更廣,“讀圖時代”因此到來。電影、電視的發明又為視覺設計開拓了新的領域,給人們帶來了革命性的視覺體驗。而且在當今瞬息萬變的信息社會中,這些傳媒的影響越來越重要。到了20世紀80年代以後,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這些視覺圖像由二維向三維、四維不斷擴展,成為更加龐大的視覺體係。設計表現的內容已無法涵蓋一些新的信息傳達媒體,因此,視覺傳達設計便應運而生。

所謂傳達,是指信息發送者利用符號向接受者傳遞信息的過程。可能是個體內的傳達,也可能是個體之間的傳達。一般可以歸納為“誰”、“把什麽”、“向誰傳達”、“效果、影響如何”這四個程序。視覺傳達設計,正是利用視覺符號來進行信息傳達的設計,設計師是信息的發送者,傳達對象是信息的接收者。隨著現代通信技術與傳播技術的迅速發展,人類社會加快了向信息時代邁進的步伐。視覺傳達設計也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例如傳達媒體由印刷、影視向多媒體領域發展;視覺符號形式由平麵為主擴大到三維和四維形式;傳達方式從單向信息傳達向交互式信息傳達發展。在未來更高級的信息社會,視覺傳達設計將有更大的進步,將發揮更大的作用。一般來說視覺傳達分為六個基本類型,他們分別是:標誌設計、字體設計、企業識別設計、廣告設計、包裝設計、展示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