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從大體上可以從外在方麵和內在方麵加以分析,其中:產品設計的外在方麵涉及產品的具體使用情境。即是誰來使用,在什麽環境(時間、地點)使用,如何使用,地域文化特征、風俗習慣等。人們的需求是十分複雜的,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或不同階層的人群,有著各自不同的思想文化、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地域文化、風俗習慣、思想觀念等作為隱性因素,潛在地影響著產品設計。社會與環境決定了產品的角色與使用者、產品之間相互作用(互動)的關係。產品的使用離不開一定的使用情境,因而在設計前,設計者應設身處地將“產品”置於一定使用情境中,根據具體情境中人、物、社會、環境等的關係,來準確定義產品的角色與行為。
對產品設計內在方麵的研究是產品設計的基礎。同時也不能欠缺對外在方麵的考慮。二者統一則可以達到產品設計為人類服務的最高目標,即不斷創造豐富的具有物質和精神功能因素的產品,來形成一個由各種產品。組成的物化係統環境,從而為人們提供合理的生存方式。其中,科技的發展對產品設計的發展影響是很深遠的。科技一有重大突破,就會在產品設計中得以呈現。
產品的功能、造型和物質技術條件,是產品設計的三個基礎因素。功能是指產品所具有的某種特定功效和性能。造型是產品的實體形態,是功能的表現形式。功能的實現和造型的確立需要構成產品的材料,以及賦予材料以特定的造型乃至功能的各種技術、工藝和設備,這些被稱為產品的物質技術條件。
功能是產品的決定性因素,功能決定著產品的造型,但功能不是決定造型的唯一因素,而且功能與造型也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造型有其自身獨特的方法和手段,同一產品功能,往往可以采取多種造型形態,這也是工程師不能代替產品設計師的根本原因所在。當然,造型不能與功能相矛盾,不能為了造型而造型。物質技術條件是實現功能與造型的根本條件,是構成產品功能與造型的中介因素。它也具有相對的不確定性,相同或類似的功能與造型,如椅子,可以選擇不同的材料,材料不同,加工方法也不同。因而,產品設計師隻有掌握了各種材料的特性與相應的加工工藝,才能更好地進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