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設計概論

5.3 設計師的綜合能力

一、設計思維的培養:

設計思維是設計教學中的一個關鍵環節,也是設計師的一項基本素質。設計思維是一種突破常規的思維方式,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直觀、猜測和想象為基礎而進行的一種思維活動,這種獨特的思維常使人產生獨到的見解和大膽的決策。設計思維和其他的藝術門類可能有所不同,是和當代最時尚的東西緊密地聯係在一起的。所以,設計師的敏感性,特別是對周邊事物變化的敏感性尤為重要,這種敏感性就取決於設計師的學習和接納。在學校學習時,從老師那裏可以學習到設計的結構、層次等諸多理性方麵的內容,而對設計的理解、感覺的領會,要靠個人的悟性和接納能力。

不斷地學習是一個設計師提升和完善自身的方法,而自我批評的態度又是重要的一種學習方法。當你在設計的曆程中走到某一步時,應該停下腳步再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的風格、手段、思想、創意、意境等等,這同時也是為自己的下一步作一個醞釀。不斷地反省自己,這對於一個搞視覺藝術的人來說十分重要。因為藝術門類之間存在著很多共性的東西。觸類旁通也是學習設計藝術的重要方法之一。對音樂、書法、文學等藝術門類的介入和愛好,對設計創意很有幫助,其最顯著的是能增強自我的感覺力,擴大自我的感覺範圍,原來可能就是對設計本身的專業感知,但如今卻像多裝了幾根弦,使設計師能在更寬廣的藝術思維領域對設計產生共鳴。

二、知識綜合性的培養:

藝術設計是一門多學科、高度交叉的綜合型學科,其學科知識結構相對複雜。日本著名設計理論家佐口七朗先生就曾說過:“設計,聯係了人、自然、社會三大領域,而以人、自然、社會為背景的諸科學,當然也就和設計有相當的關聯性。”設計師的知識範圍涉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各個領域,以上三個層麵的知識之間不是彼此孤立而是普遍聯係、相輔相成的,作為藝術設計人才隻有將各方麵的知識融會貫通,整合運用,才能更好地為專業設計活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