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理念:以人為本、和諧發展、追求卓越。
【釋義】
以人為本:即一切立足於人,為人著想,為人服務,讓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所有相關者都心中有根,眼中見果,知足並感到幸福。作為蘭州市第五十九中學辦學的前提和價值取向,教育教學中的“以人為本”就是要始終把關注人、研究人、服務人、激勵人、發展人、弘揚人放在首位,在具體工作中堅持以教師為本、以學生為本、以家長為本的“三本主義”。
1.品牌學校需要品牌教師,優質教育需要優秀教師。“以教師為本”就是要讓校園和教學不單是教師工作的職所和謀生的手段,更要讓學校和教育成為全體教職員工施展才華的舞台和自我發展、自我實現的途徑,要尊重教師、服務教師,促進教師身心健康,保障教師安居樂業,讓教師享有充分的榮譽感,使教師獲得最大的成就感。
2.教育的對象是學生,當然要以學生為本,要著眼於每個學生的終身發展,著眼於蘭州市第五十九中學“德智雙全,身心兩健,文理兼通,學創俱能”的育人目標,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一切,與時俱進,不斷調動、改革、整合一切有效教育資源,促進全校學生全麵和諧發展。
3.以家長為本,就是急家長之所急,思家長之所思,為家長服務,為家長解難。
和諧發展:就是穩健、協調、可持續發展,讓全校師生均有強烈的歸屬感、溫暖的舒適感,讓家長和社會各界對學校辦學滿意、放心,有十分的喜悅感。具體而言,就是要建立和諧的師生關係,學生珍惜老師的付出,尊重老師的勞動,師生互敬互愛,從而打造和諧的學習氛圍;要建立和諧的同學關係,同學之間友好相處、寬容待人,用一顆真誠的心去換另一顆真誠的心,從而打造和諧的人際關係;要打造和諧的教育氛圍,倡導一種蓬勃向上的團隊作風,一種腳踏實地的學習精神,從而喚醒每一個老師尤其是學生的“潛能”,進而激發其“才能”;要營造公平的校園秩序與管理、求真的校園文化與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與氛圍,使學校最終成為全體師生生活的家園、精神的樂園、成才的搖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