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學者視野中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東歐和蘇聯學者卷(上)

布哈林

尼·伊·布哈林(Н.И.Бухалин,1888-1938),蘇聯早期著名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和理論家。生於莫斯科一個教員家庭,18歲時參加布爾什維克黨。十月革命後,是聯共(布)和共產國際最高領導人之一、聯共(布)中央委員和政治局委員、黨中央機關報《真理報》主編。1938年3月被以所謂的“反蘇維埃聯盟罪”提起訴訟,並按非法的審判對其執行槍決。1988年布哈林得以平反,恢複名譽,並被授予“蘇聯科學院活動家”稱號。

布哈林學識淵博,理論成果豐富,被列寧稱為“學識卓越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列寧指出,“布哈林不僅是黨的最可貴的和最偉大的理論家,他也應該被認為是全黨所喜歡的人物”。布哈林寫過大量的文章和理論著作,其代表作有:《世界經濟和帝國主義》(1915,列寧作序)、《關於帝國主義國家理論》(1916)、《共產主義ABC》(1919,與普列奧布拉任斯基合著)、《過渡時期經濟學》(1920)、《曆史唯物主義理論》(1921)、《達爾文主義與馬克思主義》(1932)等。本書選用布哈林的《曆史唯物主義理論》一書中的部分章節和《馬克思的學說及其曆史意義》一文,這兩部分文獻集中反映了布哈林對於馬克思主義的總體理解和他在馬克思主義社會曆史理論方麵的建樹。

在《曆史唯物主義理論》中,布哈林將曆史唯物主義定位為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學,他認為,馬克思主義應當有自己的社會學。本書中最能體現布哈林哲學思想特色的,同時又是受非難最多的就是平衡論思想,這是他用以概括唯物辯證法(特別是曆史辯證法)、描繪社會結構和研究社會演變及其機製的一種執拗的探索。他非常自信地認為,這是在理論上係統敘述馬克思主義辯證法,使辯證法擺脫黑格爾的神秘主義,揭示包括人類社會在內的物質形成規律以及辯證法的物質根源的最好方式和途徑。布哈林的平衡論思想最早發軔於《過渡時期經濟學》一書。在那裏,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建立他的經濟學平衡理論。在《曆史唯物主義理論》中他把平衡論正式作為一種哲學理論——曆史唯物主義的基本理論提了出來。這一理論認為,整個物質世界的運動和發展過程,其中包括人類社會的曆史發展都表現為三種形式程序:其一是平衡狀態的建立;其二是平衡狀態的破壞;其三是平衡狀態在新的基礎上的恢複,或者新平衡狀態的建立。如此周而複始,作為一種基本的必然趨勢和規律性的演進,全部發展都呈現為穩定(靜態)和不穩定(動態)的平衡、內部平衡和外部平衡的結合與統一。《曆史唯物主義理論》還對階級和階級鬥爭問題作了探討。布哈林認為,導致革命的根本矛盾是在人與人的關係中,即在各階級的相互關係中表現出來的。各階級是社會變革的動力,而社會結構是通過人們的實踐而不是在人們的實踐之外發生變革的,生產關係是人類鬥爭和人類活動的產物。在分析階級差別、職業差別、種族等級差別、階級鬥爭和國家權力的關係時,布哈林把重點放在了社會方麵而沒有放在物質生產方麵。在考慮到國家的本質時布哈林認為,國家的“本質”並不在其體製中,而在其社會關係中;不在於集中製管理特征,而在於集中製管理的階級結構。布哈林在講到階級意識時著重引述了馬克思關於“自在階級”和“自為階級”有本質區別的觀點。他認為階級鬥爭就其真實意義來說,隻是在階級社會進化的一個特殊階段才發展起來的,在這個階段,階級對自己的階級利益已有了覺悟意識。但是,無論如何,在布哈林看來,迄今存在的一切社會的曆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