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語文課程與教學

第一節 閱讀教學的目標與基本理念

一、閱讀教學的目標

《語文課程標準》指出:“語文課程是一門學習語言文字運用的綜合性、實踐性課程。”閱讀教學作為語文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基本環節,對引領學生“學習語言文字運用”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一)閱讀教學的總目標

《語文課程標準》設立閱讀教學的總目標為:具有獨立閱讀的能力,學會運用多種閱讀方法;有較為豐富的積累和良好的語感,注重情感體驗,發展感受和理解的能力;能閱讀日常的書報雜誌,能初步鑒賞文學作品,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能借助工具書閱讀淺易文言文;背誦優秀詩文240篇(段);九年課外閱讀總量應在400萬字以上。

由閱讀教學的總目標可以看出,閱讀教學的主要任務是傳授語文知識,並且通過閱讀活動引導學生學會閱讀方法,培養獨立閱讀能力和良好的閱讀習慣,豐富語言積累,汲取人類優秀文化的營養,提高文化品位,發展個性,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和健全的人格。

(二)閱讀教學的階段目標

語文課程總目標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麵設計,三者相互滲透,融為一體。小學語文課程階段目標是根據兒童心理和語言發展不同階段的特點和要求,按1~2年級、3~4年級、5~6年級三個學段劃分的子目標,體現了語文課程的整體性和階段性。其中,閱讀教學的階段目標分為以下幾個。

第一學段(1~2年級):

①喜歡閱讀,感受閱讀的樂趣。養成愛護圖書的習慣。

②學習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學習默讀。

③結合上下文和生活實際了解課文中詞句的意思,在閱讀中積累詞語。借助讀物中的圖畫閱讀。

④閱讀淺近的童話、寓言、故事,向往美好的情境,關心自然和生命,對感興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並樂於與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