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語文課程與教學

第三節 建立有效教學方式的策略

一、教學方式的定義

教學方式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和學生為實現教學目的、完成教學任務而采取教與學相互作用的活動方式的總稱,包括講授式、談話式、啟發式和討論式等。

二、教學方式選擇的依據

在語文教學中實施有效教學的方式很多,教師要根據實際教學情況,從眾多的教學方式之中進行較合理、較優化的選擇。教學方式選擇的基本依據有幾個。

(一)教學目標

《語文課程標準》以致力於學生語文素養的整體提高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維度設計了語文課程目標。因此,語文教學目標的確定必須體現三維目標的有機整合,這是教學活動的重要依據,也是語文教學評價的重要標準。教師要掌握相應的教學目標製定的方法,所製定的目標要體現整合、具體、恰當、可測,發揮出教學目標的導向功能、診斷功能、調節功能、評價功能和激勵功能,並以此來選擇和確定具體的教學方式。

(二)教材內容特點

小學語文教材的編寫是嚴格按照課程標準的精神和目標實施的。教材的編排遵循語文學習的規律,彰顯語文的特性;依據課程總目標和階段目標,圍繞重點或專題,分別編寫了低、中、高年級教材,體現了階段性和連續性;選文文質兼美,題材、體裁、風格豐富多樣,呈現的方式也根據年段特點有不同的格局,在內容、版式、練習等方麵做了精心的安排,科學而合理。教師應該根據語文教材的內容特點和教學需要選擇恰當的教學方式。

(三)學生實際

學生現有的知識水平、認知方式、學習動機狀態、學習習慣和年齡發展階段的心理特征等因素都製約著教學方式的選擇。實踐證明,學生的學習實際與教學處理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同一種教學方式,在同一年級或同一個班級實施教學,學生的適應性可能也會有明顯的差異。因此,教師要科學而準確地分析研究學生的實際,有針對性地選擇和運用相應的教學方式,使學生在學習掌握知識、形成技能的同時,促進身心向更高的水平和階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