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十大思想家

第三節 朱熹與理學

宋儒造就理學大師

現代國學大師錢穆對於宋儒之學有著深刻、詳明的闡述,他認為:宋儒學術之門徑,則轉極開闊,能向多方麵發展,不如漢唐儒之單純。一來,宋儒多能議政,又能從大處著眼,最著名的,就如範仲淹之《十事疏》,王安石之《萬言書》,兩者引起了慶曆、熙寧的兩場變法。二來,宋儒經學多能在每一經的大義上進行發揮,最為著名的,如胡瑗蘇湖設教,分立經義治事兩齋。在文章子集之學上,宋儒也是頗有特色。

朱熹融合了宋儒之學,宋儒思想、學術是朱熹法律思想的重要淵源。朱熹對宋儒思想既有吸收,又有揚棄,他與宋儒相關的思想因此更加精邃。朱熹的文稿、語錄中存有大量評述王安石、司馬光、歐陽修及蘇軾等宋儒的資料。朱熹評說道:“問:‘東坡於韓公如何?’曰:‘平正不及韓公。東坡說得高妙處。隻是說佛,其他處又皆粗。’又問:‘歐公如何?’曰:‘淺!’久之,又曰:‘大概皆以問人自立。平時讀書,隻是做考究古今治亂興衰底事,要做文章,都不曾向身上做功夫,平日隻是以吟詩飲酒戲謔度日。’”“東坡當初議論亦要變法,後來皆改了。”認為蘇軾《刑賞論》“悉舉而歸之仁義”,“大意好,然意闊疏,說不甚透。隻似刑賞全不奈人何相似,須是依本文將‘罪疑唯輕,功疑唯重”作主意。”,王安石“新法之行,諸公實共謀之,雖明道先生不以為不是,蓋那時也是合變時節。”“法度如何不理會?隻是他所理會非三代法度耳。”“人傑雲‘荊公保甲行於畿甸,其始同咈人情,元祐諸公盡罷之,卻是壞了已成之法。’曰:‘固是。’”朱熹雖然對蘇軾等宋儒持有否定之詞,但從中也不難看出朱熹對他們思想的研究。他還借鑒了王安石變法中一些合理的舉措,取慶曆方田為經界,取青苗為“社倉”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