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生活,是用一件一件的行為建立起來的,如果每個行為都能盡力達到它的目標,對它要懂得知足。沒有人能阻止你去實現這一目標。但是,可能有一些外來的阻力,那麽,就心甘情願地接受那個阻礙,並且隨機應變地轉而去做自身靈魂的修複,讓自己的行為公正,嚴肅不再會有外力來阻止。
——摘自《沉思錄》
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這說的是,我們不能老和別人比較,那樣隻會徒增煩惱而已。但是,對大多數人來說,幸福是需要比較的。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當我們看見一些如貧困的人,沒有飯吃,沒有水喝。還比如看見盲道上的盲人,每每看到這些我們心裏就會感到自己原來是這樣幸福。海倫·凱勒說:我一直哭,一直哭,哭我沒有鞋穿。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有人沒有腳。這其實也是一種通過比較獲得幸福感受的方式。如果,你可以吃飯,那你就沒有飯吃的人幸福。如果,你可以睡覺,那你就比不能睡覺的幸福。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吃得下飯,睡得著覺。
這種比較並不是為了鄙視別人,來抬高自己。而是為了發現。發現自己以前所沒有發現的幸福。讓自己知道自己,更了解自己,更容易滿足。
幸福感受的獲取,來自個體自身的感覺、積累和比較。美與醜相比較,歡樂與痛苦相對立,充實與空虛相區別,自卑與自豪之差異……在反複的感受中比較和積累,明確其中的差異,規避和消除不幸,將幸福留下,這就是我們共同的人性。就一個“不幸”和“有幸”,在對立之中存在,在比較中感受。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諸事順意,我們凡事應該隻往好的方麵想,要學會比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經常這樣想一想,我們就容易找到心裏的平衡,就容易找到幸福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