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的食物中,非天然成分的比重日益增加。
我國頒布的“食品添加劑分類和代碼”,按其主要功能作用不同,其分類和代碼分別為:酸度調節劑(01)、抗結劑(02)、消泡劑(03)、抗氧化劑(04)、漂白劑、膨鬆劑、膠姆糖基礎劑、著色劑、護色劑、乳化劑、酶製劑、增味劑、麵粉處理劑、被膜劑、水分保持劑、營養強化劑、防腐劑、穩定和凝固劑、甜味劑、增稠劑、其他共21類,另有食用香料、加工助劑。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求:
1.經過安全性毒理學評價證明在使用限量內長期使用對人體安全無害。
2.不影響食品感官理化性質,對食品營養成分不應有破壞作用。
3.食品添加劑應有嚴格的衛生標準和質量標準,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正式批準、公布。
4.食品添加劑在達到一定使用目的後,經加工、烹調或儲存時,能被破壞或排除。
5.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掩蓋食品的缺陷或作為偽造的手段。不得使用非定點生產廠、無生產許可證及汙染或變質的食品添加劑。
常見的食品添加劑:
一、抗氧化劑
1.抗氧化劑的作用機理
抗氧化劑的作用機理是比較複雜的,存在著多種可能性。如有的抗氧化劑是由於本身極易被氧化,首先與氧反應,從而保護了食品,如VE。有的抗氧化劑可以放出氫離子將油脂在自動氧化過程中所產生的過氧化物分解破壞,使其不能形成醛或酮的產物如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等。有些抗氧化劑可能與其所產生的過氧化物結合,形成氫過氧化物,使油脂氧化過程中斷,從而組織氧化過程的進行,而本身則形成抗氧化劑自由基,但抗氧化劑自由基可形成穩定的二聚體,或與過氧化自由基ROO結合形成穩定的化合物,如BHA、BHT、TBHQ、PG、茶多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