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宋奇[1]
大半年功夫,時時刻刻想寫封信給你談談翻譯。無奈一本書上了手,簡直寢食不安,有時連打中覺也在夢中推敲字句。這種神經質的脾氣不但對身體不好,對工作也不好。最近收到來信,正好在我工作結束的當口,所以直到今天才作複。一本La Cousine Bette花了七個半月,算是改好謄好,但是還要等法國來信解答一些問題,文字也得做一次最後的潤色。大概三十萬字,前後總要八個半月。成績隻能說“清順”二字,文體、風格,自己仍是不愜意。大家對我的誇獎,不是因為我的成績好,而是因為一般的成績太壞。這不是謙虛的客套,對你還用這一套嗎?談到翻譯,我覺得最難應付的倒是原文中最簡單最明白而最短的句子。例如Elle est charmante=She is charming,讀一二個月英法文的人都懂,可是譯成中文,要傳達原文的語氣,使中文裏也有同樣的情調、氣氛,在我簡直辦不到。而往往這一類的句子,對原文上下文極有關係,傳達不出這一點,上下文的神氣全走掉了,明明是一杯新龍井,清新雋永,譯出來變了一杯淡而無味的清水。甚至要顯出She is charming那種簡單活潑的情調都不行。長句並非不困難,但難的不在於傳神,而在於重心的安排。長句中往往隻有極短的一句simple sentence,中間夾入三四個副句,而副句中又有participle的副句。在譯文中統統拆了開來,往往賓主不分,輕重全失。為了保持原文的重心,有時不得不把副句抽出先放在頭上,到末了再譯那句短的正句。但也有一個弊病,即重複字往往太多。譯單字的問題,其困難正如譯短句。而且越簡單越平常的字越譯不好,例如virtue,spiritual,moral,sentiment,noble,saint,humble等等。另外是抽象的名詞,在中文中無法成立,例如la vraie grandeur d'ame=the genuine grandeur of soul譯成“心靈真正的偉大”,光是這一個短句似乎還行,可是放在上下文中間就不成,而非變成“真正偉大的心靈”不可。附帶的一個困難是中文中同音字太多,倘使一句中有“這個”兩字,隔一二字馬上有“個別”二字,兩個“個”的音不說念起來難聽,就是眼睛看了也討厭。因為中文是單音字,一句中所有的單字都在音量上占同等地位。不比外國文凡是the,that都是短促的音,法文中的ce,cet更其短促。在一句中,article與noun在音量上相差很多,因此賓主分明。一到中文便不然,這又是一個輕重不易安排的症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