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平兄:
來信收到了。今天又收到一封文稿,拜讀過了,後三段是好的,首一段累墜一點,所以看紙麵如何,也許將這一段刪去。但第二期上已經來不及登,因為不知“小鬼”何意,竟不署作者名字。所以請你捏造一個,並且通知我,並且必須於下星期三上午以前通知,並且回信中不準說“請先生隨便寫上一個可也”之類的油滑話。
現在的小周刊,目錄必在角上者,是為訂成本子之後,讀者容易翻檢起見,倘要檢查什麽,就不必全本翻開,才能夠看見每天的細目。但也確有隔斷讀者注意的弊病,我想了另一格式,是專用第一版上層的,如下:
則目錄既在邊上,容易檢查,又無隔斷本文之弊,可惜《莽原》第一期已經印出,不能便即變換了,但到二十期以後,我想來“試他一試”。至於印在末尾,書籍尚可,定期刊卻不合宜,放在第一版中央,尤為不便,擅起此種“心理作用”,應該記大過二次。
《莽原》第一期的作者和性質,誠如來信所言;長虹確不是我,乃是我今年新認識的,意見也有一部分和我相合,而似是安那其主義者[5]。他很能做文章,但大約因為受了尼采的作品的影響之故罷,常有太晦澀難解處,第二期登出的署著CH的,也是他的作品。至於《棉袍裏的世界》所說的“掠奪”問題,則敢請少爺不必多心,我輩赴貴校教書,每月明明寫定“致送脩金十三元五角正”,夫既有“十三元五角”而且“正”,則又何“掠奪”之有也歟哉!
割舌之罪,早在我的意中,然而倒不以為意。近來整天的和人談話,頗覺得有點苦了,割去舌頭,則一者免得教書,二者免得陪客,三者免得做官,四者免得講應酬話,五者免得演說,從此可以專心做報章文字,豈不舒服。所以你們應該趁我還未割去舌頭之前,聽完《苦悶的象征》,前回的不肯聽講而逼上午門,也就應該記大過若幹次。而我六十分,則必有無疑。因為這並非“界限分得太清”之故,我無論對於什麽學生,都不用“衝鋒突圍而出”之法也。況且,竊聞小姐之類,大抵容易潸然淚下,倘我揮拳打出,諸君在後麵哭而送之,則這一篇文章的分數,豈非當在零分以下?現在不然,可知定為六十分者,還是自己客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