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DEAR TEACHER:
現在是星期日的下午二時,我從家裏回到學校。至十一月十六日止連收你發牢騷的信,此後就未見信來,是沒有牢騷呢,還是忍著不發?我這兩天是在等信,至遲明天也許會到罷,我這信先寫在這裏,打算明天收到你的來信後再寄。
我十七日寄上一信及印章背心,此時或者將到了。但這天我校又發生了事故,記得前信已經提及,校長原是想要維持到本月三十的,而不料於十七日晨已決然離校,留下一封信,囑教務,總務,訓育三人代拆代行,一麵具呈教育廳辭職,這事迫得我們三人沒有辦法。如何負責呢?學校又正值多事之秋,我們便往教廳麵辭這些責任,教廳允尋校長,並加經費,十九日來了一封公函,是慰留校長,並答應經費照豫算支給的。但校長以為這不過口惠,仍不回校。現在校中無款,總務無法辦;無教員,教務無法辦;學潮未平,訓育無法辦。所以我們昨天又去一函,要教廳速覓校長,或派人暫代,以免重負,然而一時是恐怕不會有結果的。
現時我最覺得無聊的,是校長未去,還可向校長辭職,此刻則辦事不能,擺脫又不可,真是無聊得很。
報章說你已允到中大來,確否?許多人勸我離開女師,仍在廣州做事,不要遠去。如廣州有我可做的事,我自然也可以仍在這裏的。
昨接逢吉信,說未有工夫來,並問我舊校地址,說俟後再來訪,我覺得他其實並無事情,打算不回複了。
十一月廿一日下午二時。
MY DEAR TEACHER:
現在是星一(廿二)晚十時,我剛從會議後回校。自前星三校長辭職後,我幾乎沒有一點閑工夫了,但沒有在北京時的氣憤,也沒有在北京時的緊張,因為事情和環境與那時完全兩樣。
今日晨往教廳欲見廳長,說明學校現狀,不遇;午後一時往教育行政委員會,又不遇,約四時在廳相見。屆時前往,見了。商量的結果,是欠薪一層,由教廳於星四(廿五)提出省務會議解決,校長仍挽留,在未回校前,則由三部負責維持。這麽一來,我們就又須維持至十二月初,看發款時教廳能否照案辦理,或至本星期四,看省務會議能否通過欠薪案,再作計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