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地書

九四

MY DEAR TEACHER:

今早九時由家裏回校,見你十二月七日的信在桌上,大約是昨天到的,而我外出未見。我料想日內當有信來,今果然,慰甚。三日寄的刊物則至今未到,但慢慣了,倒也不怎樣著急。二日的信,乃晚間七時自己投在街上郵筒中的(便中經過),若六日到,則前後僅四天,也差強人意,而平常竟有耽擱至八天的,真是奇怪。

你“向來常常想到的思想”,實在謬誤,“將人當作犧牲”一語,萬分不通。犧牲者,謂我們以牛羊作祭品,在牛羊本身,是並非自願的,故由它們一麵看來,實為不合。而“人”則不如此,天下斷沒有人而肯任人宰割者。倘非宰割,則一麵出之維護,一麵出之自主,即有所失,亦無犧牲之可言。其實在人間本無所謂犧牲,譬如吾人為社會做事,是大家認為至當的了。於是有因公義而貶抑私情者,從私情上說,固亦可謂之犧牲,而人們並不介意,仍趨公義者,即由認公義為比較的應為,急為而已。這所謂應,所謂急,雖亦隨時代環境而異,但經我決擇,認為滿意而舍此無他道,即亦可為,天下事不能具備於一身,於是有取舍,既有所取,也就不能偏重所舍的一部分,說是犧牲了。此三尺童子皆知之,而四尺的傻子反誤解,是應該記打手心十下於日記本上的。

校事又變化起來了。反對派的學生們以學生會之名,向官廳請願,又在校內召集師生聯席會議,教員出席者七人,共同發表了一封信,責三主任為什麽故意停課,限令立即開課雲雲。其實我們的卸責,學校的停課,是經過全校教職員會議種種步驟的,今乃獨責主任,大有問罪之意;曾經與議的教員們,或則先去,或則諉為不知,甚或有出席師生聯席會議,反顏詰責者。幸而學校已經領了一點款,可以借此轉圜,校長應允回校,先仍由三主任負責,於是從明天(十三)起上課了,但另一消息,則說校長決不回來,不過姑允回校,使學生照常上課,免得擾嚷,以便易於引退,實“以進為退”也雲。這使我很恐懼,倘她不回校,教育廳又不即派繼任人物,則三主任負責無期,而且我還有被薦,或被派為新校長的危險,因為先前即有此說,經我竭力拒絕了的。我現在已知道此校病根極深,甚難挽救,一作校長,非隨波逐流,即自己吃苦。我隻願意做點小事情,所謂“長”者,實在一聽到就令人不寒而栗,我現在隻好設法力勸校長早日回校,以免自己遭殃,否則便即走開,你說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