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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論妖怪

妖怪者,蓋精氣之依物者也。氣亂於中,物變於外。形神氣質,表裏之用也。本於五行[1],通於五事[2],雖消息[3]升降,化動萬端,其於休咎[4]之征,皆可得域而論矣。

[1]五行:金、木、水、火、土。

[2]五事:貌、言、視、聽、思。

[3]消息:消長、生滅、盛衰等。

[4]休咎:吉凶,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