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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生妻鬼

漢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詩經》。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乃言曰:“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後,方可照耳。”與為夫婦,生一兒,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照視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複止,雲:“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後生持袍詣市,睢陽[1]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此必發塚。”乃取拷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乃視女塚,塚完如故。發視之,棺蓋下果得衣裾。呼其兒視,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複賜遺之,以為女婿。表其兒為郎中。

[1]睢陽:古縣名,縣治在今河南商丘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