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三千年以前,愛琴海的許多島嶼和海岸上出現一個很優秀很聰明的種族,抱著一種簇新的人生觀。他們既不像印度人埃及人沉溺於偉大的宗教觀念,也不像亞述人波斯人致力於龐大的社會組織,也不像腓尼基人迦太基人經營大規模的工商業。這個種族不采取神權統治和等級製度,不采取君主政體和官吏製度,不設立經商與貿易的大機構,卻發明了一種新的東西,叫做城邦。每個城邦產生別的城邦,嫩枝離開了軀幹,又長出新的嫩枝。單是米萊一邦就化出三百個小邦,把全部黑海海岸做了殖民地。別的城邦也一樣:從昔蘭尼[2]到馬賽,沿著西班牙、意大利、希臘、小亞細亞,非洲的各個海峽和海灣,興旺的城邦在地中海四周星羅棋布。
城邦的人如何生活呢?[3]公民很少親自勞動,他有下人和被征服的人供養,而且總有奴隸服侍。最窮的公民也有一個管家的奴隸。雅典平均每個公民有四個奴隸,普通的城邦如愛琴,如科林斯,奴隸有四五十萬;所以仆役充斥,並且公民也不需要人侍候。像一切細氣的南方民族一樣,他生活簡單:三顆橄欖,一個玉蔥[我們稱為洋蔥],一個沙田魚頭,就能度日[4];全部衣著隻有一雙涼鞋,一件單袖短褂[5],一件像牧羊人穿的寬大長袍。住的是狹小的屋子,蓋得馬虎,很不堅固,竊賊可以穿牆而進[6];屋子的主要用途是睡覺;一張床,兩三個美麗的水壺,就是主要家具。公民沒有多大生活上的需要,平時都在露天過活。
公民空閑的時間如何消磨呢?既沒有國王或祭司需要侍奉,他在城邦中完全是自由自主的人。法官與祭司是他挑選的;他本人也可能被選去擔任宗教的與公共的職務。不論皮革匠鐵匠,都能在法庭上判決最重大的政治案件,在公民大會中決定國家大事。總之,公共事務與戰爭便是公民的職責。他必須懂政治,會打仗;其餘的事在他眼裏都無足重輕;他認為一個自由人應當把全部心思放在那兩件大事上。他這麽做是不錯的;因為那時人的生命不像我們這樣有保障,社會不像現在穩固。多數城邦東零西碎分散在地中海沿岸,周圍盡是躍躍欲試、想來侵犯的蠻族。做公民的不得不武裝戒備,好比今日住在新西蘭或日本的歐洲人;否則,高盧人、利比亞人、薩謨奈人、比希尼亞人,馬上會攻進城牆,焚燒神廟,駐紮在廢墟上。何況城邦與城邦之間還互相敵視,戰爭的結果又極其殘酷;一個戰敗的城邦往往夷為平地。任何有錢而體麵的人,可能一夜之間屋子被燒掉,財產被搶光,妻女賣入妓院,他和兒子變成奴隸,不是送去開礦,便是在鞭子之下推磨。在如此嚴重的危險之下,自然人人要關心國事,會打仗了。不問政治就有性命之憂——並且為了自己的野心,為了本邦的榮譽,也要過問政治。每個城邦都想製服和壓倒別的城邦,奪取船隻,征服別人或剝削別人[7]。公民老在廣場上過活,討論如何保存與擴充自己的城,討論聯盟與條約,憲法與法律,聽人演說,自己也發言,最後親自上船,到色雷斯與埃及去跟希臘人、野蠻人或波斯王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