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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公諫厲王止謗

《國語》周語上

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1],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mǐ[2]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3],瞽gǔ[4]獻典[5],史獻書[6],師箴zhēn[7],瞍sǒu賦,矇[8]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9],親戚補察[10],瞽、史教誨,耆qí、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xí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行善而備敗,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王弗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11]王於彘zhì。

吳評

文隻是中間一段正講,前後俱是設喻。前喻防民口有大害,後喻宣民言有大利。妙在將正意、喻意,夾和成文,筆意縱橫,不可端倪。

[1]衛巫:厲王認為巫有神靈,民一旦出言誹謗便能知之。

[2]弭:止。

[3]獻詩:以陳美刺。

[4]瞽、史:瞽為太師,掌樂;史為太史,掌禮。

[5]獻典:以陳邪正。

[6]獻書:以陳治體。

[7]箴:刺缺失。

[8]瞍、矇:無眸而不見者、有眸而不見者。

[9]規:規諫。

[10]補察:補過察政。

[11]流: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