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不能單獨生活的,所以有人類,就有社會;而有社會,就必有一種組織。最初的組織,是依靠血統的。人所最初認得的是母親。而同出一母的子女,亦必互相依倚,所以其次便是兄弟、姊妹。母又有其母,女又有其女,如此世代相連,就結成一個女係氏族。這時候,還沒有個別的夫婦。後來夫妻之製,漸漸確立了。而在漁獵時代,則從事於打獵的;在畜牧時代,則從事於馴服動物的,都以男子為主。就是農業,初期雖是女子所發明,[7]後來也漸漸地,移於男子手中了。生產事業,漸漸以男子為中心,戰鬥更不必說。如此,女子在社會的地位,就漸漸降低,漸漸地附屬於男子;所生的子女,也漸漸地附屬於其父親,而女係就變為男係了。中國人的姓,最初是跟著母親的,後來卻跟著父親,就是這個緣故。
以上所說的,是血統上的組織。最初親愛的感情,及其能互相了解,都以血統相同的人為限,後來就漸漸地擴充了。同住在一地方的人,漸能互相親愛,互相了解;公共的事情,可以聯合著去做;而且能公推有才智的人,以為首領。如此,就漸合各氏族而成部落。同在一地方的人,語言、風俗、信仰等,自能彼此相同,這又是民族的起源了。
在上古,因交通的阻塞、人類製馭天然能力的缺乏,各部落間互相往來之事,大概是很少的。後來就不然了。彼此互相接觸之後,也有能講信修睦,常保其和平關係的;也有免不了爭鬥的。大概農業社會,衣食饒足,其人所從事的事業,又極和平。所以其性質最為善良。對外多能“講信修睦”。內部更其不分彼此。孔子所說的大同時代,大約就是指此等部落而言。漁獵和遊牧部落,都要比較窮困些。漁獵社會,因食物的限製,人數不能很多,侵略的力量,還不甚強。遊牧社會就不然,而他們的行動,又極容易。所以往往成為侵略者。假定有兩個部落,互相爭鬥,一勝一敗,敗者的財產,就要為勝者所有,連人也做了他們的奴隸了。如此,便生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階級來。征服者為治者,被征服者為被治者,治者和被治者,既經劃分,治者的威權,自然會日益膨脹。其初相去不甚遠的,後來就判若天淵了。即使沒有征服和被征服的關係,一部落中,治者的權力也會日漸擴大,至於與被治者分離的。古代的國家,大概是如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