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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學之分類 經學

儒家之學,在漢世,亦即是所謂經學。《詩》《書》《禮》《樂》《易》《春秋》,儒家認為孔子所製定的。這六種,除《樂》外,其他都有經文。大約是古代的典籍,孔子把它修改、編纂過的。與經相輔而行的,還有傳記。“傳”是孔子的口說,後人筆之於書的。“記”則是經以外的古書,可以給經做參考的。但經的義理,仍有未能寫出,而由傳經的人口授其徒的。這個在漢世仍謂之“說”。

漢朝的經學,有今古文兩派。今古文是指文字而言。古代的篆書,到漢時,已經不大通行了。通行的,是起於秦時的隸書。古人的學問,多由口耳相傳,不必都有書本。這時候筆之於書,自然即用當時通行的文字。這本是當然之理,用不著另立名目。到西漢末年,有一班人,說前此經師所傳的經文有缺誤之處,他們另有古本為據。這古本,自然是用古字寫的。人家稱這一派為古文,就稱前此這一派為今文。所以今古文的名目,是古文既興而後有的。據古文家之說,他們所得的經,比今文家所傳的要多些。可是現在都沒有了。文字的異同,可考見的也很少。其中大部分,還是和意義無關的。[1]所以講漢朝人的經學,今古文文字的異同倒還無甚關係。其重要的,倒還在於其說。古書年代久了,沒有注,是不能懂得的。漢朝人去古近,對於古書的文義,比較後人要容易通曉些;對於古代的事物和製度,自然也較後人知道得多;所以漢朝人的經注,後人很為重視。今古文家對於經的注釋有一部分不同的,研究的人,卻不可不知道經學家所以要分別今古文,就是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