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寫給青少年的中國曆史

兩漢之農工商業

漢人在經濟上,是最看重農業的。所以稱農為本業,工商為末業。朝廷對於農民,也時時加以獎勵。譬如“孝弟力田”在當時,便是一個受褒獎的條件。田稅也特別減輕,至於三十而取一。然而農人多數沒有田,都租借大地主的田種,地主的收租既重,又要受商人的剝削,所以當時的農民是很困苦的。工業,有許多很進步的製品如絲織物中的齊紈(wán)、魯縞(gǎo)之類,其技術,大概是很有可觀的。至於靠大資本生產,而可以牟大利的,大約要首推鹽鐵。其次便是酒酤(gū)。所以桑弘羊要籌款,新莽要實行社會政策,都要把它收歸官辦。商人在當時是經濟界上,最有勢力的人。晁錯說他們:“交通王侯,力過吏勢”“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這是社會經濟進步,自給自足的事漸少,有待於交易的漸多,所以他們賤買貴賣,可以得很多的利益。漢朝的政治、法律,對商人都特別苛刻。譬如漢高祖時,曾不準商人衣絲、乘車,重收他們的稅租。惠帝、呂後時,雖然把所謂商賈之律除掉了,[1]然而商人的子孫,還不許做官吏。一般的見解,對商人也是很輕視的。然而於其經濟上的勢力,初無所損,這也可以見得社會經濟的變遷了。

貧富的不均,是井田製度破壞、商業資本興起以後,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西漢時代,對於這個問題,很有熱心研究的人。有創平均地權之論的。有主張禁止奢侈,立下一個消費的軌範的。也有想把大事業收歸國營,免得私人借此剝削消費者的,都不曾實行。到新莽時,才斷然行一大改革。而其結果,弄得大亂。東漢以後,想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問題的人,就漸漸地沉寂了。

[1]應該是一種苛待商人的法律,其內容無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