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給孩子的數學三書:全3冊

(五)

從若幹件東西中撿取多少件的方法,應當怎樣計算呢?比如你約了九個朋友,一共十個人,組織一個數學研究會,要推兩個人做幹事,這有多少方法呢?

假如你已看過從前中學生的《數學講話》,還記得起所講過的排列法,那麽這便容易了。假設兩個幹事還分正副,那麽這隻是從十件東西中取出兩件的排列法,它的總數是:

A210=10×9=90

但是前麵並沒有說過分正副的話,所以在這九十種中,王老三當正幹事,李老二當副幹事,同著李老二當正幹事,王老二當副幹事,在本題隻能算一種。因此從十個人當中推兩個出來當幹事,實際的方法隻是:

A210÷2=90÷2=45

同樣地,假如你要在A、B、C、D……二十六個字母中,取出兩個來做什麽符號,若所取的次序也有關係,AB和BA以及BC和CB……兩兩不相同,則你的取法共是:

A226=26×25=650

若所取的次序沒有關係,AB和BA以及BC和CB……就兩兩相同,各各隻能算成一種,則取法共是:

A226÷2=650÷2=325

由此可以推到比較一般的情形去,從n件東西裏麵取出兩個來的方法,不管它們的順序,則一共的取法是:

到了這一步,我們的討論還隻得一半,因為所取的東西都隻有兩件,若是三件怎樣呢?在你組織的數學研究會中,若是舉的幹事是三人,一共有多少選舉法呢?

假定這三個幹事的職務不同,比如說一個是記錄,一個是會計,一個是庶務,那麽推選的方法便是從十個當中取出三個的排列,而總數是:

A310=10×9×8=720

但若並不管職務的差別,則張、王、李三個人被選出來後,他們無論對於三種職務怎樣分擔都是一樣的,隻好算得一種選舉法。因此我們應當用三個人三種職務分擔法的數目去除前麵所得的720,而三個人三種職務的分擔法一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