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阿勒泰文萃(第二輯)

三奇 神魂附體

可可托海人把此山定名為“神鍾山”,我以為不是多高的禮遇。隻不過是對大地這件處心積慮的,或者說玩世不恭的作品報以原始的、懵懂的敬畏。

世人習慣把弄不懂的事都稱為“神”。《易經》對神的定義就是:陰陽不測者謂之神。打籃球:3米外投籃進了——好球!10米外投中——神了!

人是這樣,動物也一樣。

中學時有篇課文叫《黔之驢》說:從前貴州那地方沒有驢,幾個吃飽了撐得沒事幹的倒爺,用船倒騰進去一頭。後來發現那地方淨是山地水田,驢根本派不上用場,就放到山下。一隻老虎見了,嚇了一跳:哇!“龐然大物也,以為神!”

老虎把驢當成神,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在老虎的成長史上就成了被武鬆暴打之外,又一件丟麵子的事。還好,老虎觀察了幾天,最終發現這個家夥沒啥本事兒,一口把這尊神給吞了。文章最後:“斷其喉,盡其肉,乃去!”一副心猶不甘的樣子。

對此,我初中時的一位同學解釋說:老虎咬斷驢的脖子,吃完它的肉,罵了句:他奶奶的!才憤然離去——“乃去”嘛!

由此看來,在對待神的問題上,動物要比人決絕。一旦認清真相,就立刻幡然悔悟。人可不是這樣,認死理兒。要不,直到現在還有人對巫醫神漢、邪魔教主崇拜有加,拉都拉不回來。

神鍾山是位真神,並非裝神。因為它確能提神。萎靡者見之,神情一振;昂揚者邂逅,會神一哂。山無言,以形傳神;峰不語,引人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