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與平常:一位媽媽的育己書

就在那一刻,我決定要孩子了

身為三個小朋友的媽媽,我每天大約有三分之一的時間被他們占據。除此之外,我還是個寫作者,同時經營管理著一個原創女裝品牌。經常會有人問:你每天那麽多事情要做,是怎麽做到的啊?

“哦,也就是一件一件做到的啊。”

也有人問:你怎麽生了三個孩子啊?

“啊,也就是一個一個生出來的啊。”

這麽回答,是不是會讓提問者覺得我有點驕傲或者敷衍?但這確實是我最真實的想法。

是真的,從沒有計劃過這輩子要生三個孩子,但孩子就是這樣一個又一個地來了。事實上我是一個特別理智的人,生孩子這件事情可能是這輩子做的最衝動的一件事了,至於具體原因,也不太能說得清楚。

有時候,我想,可能就是出於自私吧。

這也是真的:我生孩子是因為我想生,剛好身邊有人願意配合我生。至於孩子,他們並沒有提出要求要來,我也沒有做過那種夢:小嬰兒在頭頂的天空對著媽媽說,請接納我做你的孩子吧。

我在很年輕的時候,高中或大學期間吧,曾經設想過將來的生活:環遊世界呀,遇到個什麽樣的人談戀愛呀,換個陌生城市生活呀,做一名戰地記者呀……所有的想法裏就是不包括生孩子。可能是因為有個小我八歲愛哭的弟弟,從小整天跟在我屁股後麵跑,所以一直覺得小孩子是個特別麻煩的東西。偶爾在餐廳或是別的場合看到小孩子們不守規矩,吵吵鬧鬧,就會皺起眉頭一臉嫌棄。我也不太知道應該怎麽討小孩子喜歡,“小孩子嘛,乖的時候還行,抱過來玩一玩,哭了就趕緊還給他爸媽”。至於那些帶著孩子的“婦女”,“那完全是沒有自我,不好看,不輕鬆,沒意思的一種人啊”。

“我才不要生孩子呢”,那時候我和現在七歲的女兒小素的想法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