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愛曾有一個認知,就是愛一定要猛烈、激動,要有時刻為之獻身的覺悟,當你靠近愛的時候,你不是一個普通人,你是一個戰士——為了愛披荊斬棘的戰士。無論這個想法對或錯,我都默默地堅持了很多年。
初戀那個男孩,是我極力爭取來的,我暗戀了他不止兩年,這中間為了追求他,做過一些激烈的事。為了引起他的注意,站在他的桌子上踩他的作業,回憶起來,可能是因為他當時和別的女生過於親密,而我不知道該怎麽告訴他我很著急,隻好采取極端且不討喜的方式,果然被討厭了整整一年,彼此斷了聯係。至於後來在一起,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而最後分開,他的理由有二:一是不想拖我後腿,二是我變了。
大學暗戀的男生,隻跟我說我很好,我如果再好一點兒,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了。他喜歡怎樣的女生,我就試著去做一個怎樣的女生,聽話的、溫順的、看起來無害的,都跟真實的我自己有點兒差別,但我努力照做,就是想要靠近他的理想型。我想要追去他在的國家陪他讀書,想著這樣我們就可以在一起了吧,可是最後陰差陽錯或者說命中注定的,沒有。
漫長的青春裏,暗戀占了大半的時間。喜歡過的男孩子都知道我喜歡他們,可總也沒有回應。有回應的僅兩個,先後成了我的第一、第二任男朋友,自此再沒暗戀成功過。
彼時的我,並不知道問題所在。
工作一年後,我認識了K。K溫柔、有才華、待人和善,沒有意外的,我又愛上了他,於是開始了長達三四年的暗戀明戀大作戰。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我剛學會畫眉毛,每個女生都經曆過這個時期,眉毛畫得像蠟筆小新,但慢慢地,會產生出身為女性的一種自信。
之後我換了兩份工作,都在傳媒行業摸爬滾打,周圍的女生都太漂亮了,自卑沒有意義,隻有一件事情有意義,就是讓自己也跟著漂亮起來。於是我開始了漫長的學習化妝、穿搭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