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茶經

卷下

五 之煮

其始,若茶之至嫩者,蒸罷熱搗,葉爛而芽筍存焉。假以力者,持千鈞杵亦不之爛,如漆科珠,壯士接之,不能駐其指。及就,則似無穰(5)骨也。炙之,則其節若倪倪(6),如嬰兒之臂耳。既而承熱用紙囊貯之,精華之氣無所散越,候寒末之。{末之上者,其屑如細米。末之下者,其屑如菱角。}

其火用炭,次用勁薪。{謂桑、槐、桐、櫪之類也。}其炭,曾經燔(7)炙,為膻膩所及,及膏木、敗器不用之。{膏木謂柏、桂、檜也,敗器謂朽廢器也。}古人有勞薪之味(8),信哉。

其水,用山水上,江水次,井水下。{《荈賦》所謂:『水則岷方(9)之注,挹(10)彼清流。』}其山水,揀乳泉(11)、石池漫流者上;其瀑湧湍漱勿食之,久食令人有頸疾。又多別流於山穀者,澄浸不泄,自火天(12)至霜降以前,或潛龍畜毒於其間,飲者可決之,以流其惡,使新泉涓涓然,酌之。其江水取去人遠者,井取汲多者。

第一煮水沸,而棄其沫,之上有水膜,如黑雲母,飲之則其味不正。其第一者為雋永,{至美者曰雋永。雋(19),味也;永,長也。味長曰雋永。《漢書》:蒯通著《雋永》二十篇也。}或留熟盂以貯之,以備育華救沸之用。諸第一與第二、第三碗次之。第四、第五碗外,非渴甚莫之飲。凡煮水一升,酌分五碗。{碗數少至三,多至五。若人多至十,加兩爐。}乘熱連飲之,以重濁凝其下,精英浮其上。如冷,則精英隨氣而竭,飲啜不消亦然矣。

(1)燼:本意為物體燃燒後的剩餘物,《左傳·成公二年》:『請收合餘燼。』

(2)熛〔biāo〕焰:火焰,光芒。

(3)炮〔páo〕:把物品放在器物上烘烤或焙。

(5)穰〔ráng〕:稻、麥等的稈,此處指茶葉的莖幹。

(6)倪倪〔ní ní〕:幼弱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