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茶經

卷中

四 之器

風爐 灰承

其一格有彪(8)焉,彪者,風獸也,畫一卦曰巽。其一格有魚焉,魚者,水蟲(9)也,畫一卦曰坎。巽主風,離主火,坎主水,風能興火,火能熟水,故備其三卦焉。其飾,以連葩(10)、垂蔓(11)、曲水、方文(12)之類。其爐,或鍛鐵(13)為之,或運泥為之。其灰承,作三足鐵柈枱之。

筥,以竹織之,高一尺二寸,徑闊七寸。或用藤作木楦,如筥形織之,六出圓眼。其底蓋若利篋(14)口鑠之。

交床

夾,以小青竹為之,長一尺二寸。令一寸有節,節已上剖之,以炙茶也。彼竹之筱,津(20)潤於火,假其香潔以益茶味,恐非林穀間莫之致。或用精鐵、熟銅之類,取其久也。

紙囊

紙囊,以剡藤紙(21)白厚者夾縫之。以貯所炙茶,使不泄其香也。

碾(22) 拂末

碾,以橘木為之,次以梨、桑、桐、柘(23)為之。內圓而外方。內圓備於運行也,外方製其傾危也。內容墮而外無餘木。墮,形如車輪,不輻(24)而軸焉。長九寸,闊一寸七分。墮徑三寸八分,中厚一寸,邊厚半寸,軸中方而執圓。其拂末以鳥羽製之。

羅合(25)

羅末,以合蓋貯之,以則置合中。用巨竹剖而屈之,以紗絹衣之。其合以竹節為之,或屈杉以漆之,高三寸,蓋一寸,底二寸,口徑四寸。

則,以海貝、蠣蛤之屬,或以銅、鐵、竹匕策(26)之類。則者,量也,準也,度也。凡煮水一升,用末方寸匕。若好薄者,減之,嗜濃者,增之,故雲則也。

水方

水方,以椆木、槐、楸、梓等合之,其裏並外縫漆之,受一鬥。

漉水囊(27)

漉水囊,若常用者,其格以生銅鑄之,以備水濕,無有苔穢腥澀意。以熟銅苔穢,鐵腥澀也。林棲穀隱者,或用之竹木。木與竹非持久涉遠之具,故用之生銅。其囊,織青竹以卷之,裁碧縑(28)以縫之,紉翠鈿(29)以綴之。又作綠油囊以貯之。圓徑五寸,柄一寸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