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赤子之秀

就與小唐離婚一事所做的幾點說明

××科各位領導:

我是小唐的愛人,近日我們分別向各自的單位遞交了離婚申請書,為使領導理解,特做以下說明。

我與小唐自由戀愛,於1980年8月自願結婚,婚後我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但我不幸於1981年11月患慢性肝炎,至今已有四年多了。在這段漫長困難的時間裏,小唐同誌一直精心地照顧我,幫助我,用她那無私真誠的愛溫暖著我,使我終於戰勝病情的多次嚴重反複,恢複到目前比較穩定的狀態。在這段時間裏,無論在精神上還是在肉體上她都忍受了許多的困難和痛苦,為我付出了巨大的犧牲。她的行為一直深深地感動著我和其他許多人,以前我們是夫妻,我不便向別人讚揚她,現在,在我們就要分手的時候,我可以實事求是地說,在生活中她曾是我的好妻子,是我最真摯親密的朋友,在工作中,她是一個完全可以信賴的好同誌。在我生病期間,不論遇到多大的困難和苦惱,她都從未向我們雙方的領導要求過什麽,她不願意給領導和他人增添麻煩,一切都靠自己努力去克服。她在用很大的精力照顧好我的同時,仍能努力克服種種困難,堅持做好自己的工作,多年無差錯,堅持出滿勤。在我病情較重時,她常常是下了夜班不顧疲勞和休息趕到醫院照顧我,安慰我。有好幾次她自己也發燒到39度多,但她仍然一聲不吭,帶病去上夜班。一個女同誌,在長達幾年的時間裏,能夠做到以上這種程度的關照,真是不容易,是難能可貴的,她確實是一個正直可信的好同誌!

既然我們互相很了解信任,感情也曾很好,那麽為什麽現在會要求離婚呢?

我因長時間生病住院,使夫妻長期不能生活在一起,正常的家庭生活得不到保證。現在我雖已出院,但要使身體恢複到使人滿意的水平,還需要很長時間,在這期間也很難保證病情不再複發,不再出現其他情況。對於我們將來的生活,我二人感到很悲觀。如果我堅持和小唐同誌生活下去,勢必像一個沉重的包袱壓在她的身上,使她忍受更多的困難和痛苦,付出更大的犧牲,長期下去也難免會影響她的工作。作為一個受黨多年教育的人,我不能允許自己那樣做。基於上述情況,我二人經坦率、痛苦地協商,雙方都同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