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敵人是什麽?不是活人,乃是野獸與死鬼,附在許多活人身上的野獸與死鬼。小孩的時候,聽了《聊齋誌異》或《夜談隨錄》的故事,黑夜裏常怕狐妖僵屍的襲來;到了現在,這種恐怖是沒有了,但在白天裏常見狐妖僵屍的出現,那更可怕了。在街上走著,在路旁站著,看行人的臉色,聽他們的聲音,時常發見妖氣,這可不是“畫皮”麽?誰也不能保證。我們為求自己安全起見,不能不對他們為“防禦戰”。
有人說,“朋友,小心點,像這樣的神經過敏下去,怕不變成瘋子,——或者你這樣說,已經有點瘋意也未可知。”不要緊,我這樣寬懈的人哪裏會瘋呢?看見別人便疑心他有尾巴或身上長著白毛,的確不免是瘋人行徑,在我卻不然,我是要用了新式的鏡子從人群中辨別出這些異物而驅除之。而且這法子也並不煩難,一點都沒有什麽神秘:我們隻須看他,如見了人便張眼露齒,口咽唾沫,大有拿來當飯之意,則必是“那件東西”,無論他在社會上是稱作天地君親師,銀行家,拆白黨或道學家。
據達爾文他們說,我們與虎狼狐狸之類講起來本來有點遠親,而我們的祖先無一不是名登鬼籙的,所以我們與各色鬼等也不無多少世誼。這些話當然是不錯的,不過遠親也好,世誼也好,他們總不應該借了這點瓜葛出來煩擾我們。諸位遠親如要講親誼,隻應在山林中相遇的時節,拉拉胡須,或搖搖尾巴,對我們打個招呼,不必戴了骷髏來夾在我們中間廝混,諸位世交也應恬靜的安息在草葉之陰,偶然來我們夢裏會晤一下,還算有點意思,倘若像現在這樣化作“重來”(Revenallts),居然現形於化日光天之下,那真足以駭人視聽了。他們既然如此胡為,要來侵害我們,我們也就不能再客氣了,我們隻好憑了正義人道以及和平等等之名來取防禦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