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醫筆記:死亡背後的真相

第一章 法醫學的作用

如何決定遺體是否需要解剖

法醫學的研究對象是已經死去的人。這與以活著的人作為研究對象的臨床醫學完全不同。

現在日本大約有80所大學設置了醫學部,這些設有醫學部的大學幾乎都開設了法醫學課程。

法醫學的研究對象一般是異常死亡的遺體。在能夠確定死亡原因是病死的情況下,就不需要對屍體進行解剖了。近年來,在家接受治療的人越來越多。這樣的人在家中死亡時,如果被主治醫師診斷為因病死亡,就不需要進行遺體解剖。

但如果是死於交通事故、火災或者自殺,就需要進行遺體解剖。隻要是死於外因,不能確定是因病死亡的情況,都會被看作異常死亡。在警方看來,這樣的遺體都需要解剖。

在日本,如今全部死亡人數的15%屬於異常死亡,也就是說每六到七名死者之中就有一名需要解剖。當發現異常死亡的屍體時,警察會前往現場進行“檢視”,對死者死亡前的狀況、外表(遺體的外觀狀態)、病史以及家庭關係等進行調查。

當警方認為需要進行屍體解剖的時候,就會向法院提出申請,如果法院也認為存在解剖的必要性,就會委托法醫進行解剖。也就是說,並非所有的異常死亡都需要進行解剖。

警察的職責就是不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因此隻要是不能排除他殺嫌疑的情況,警方都會申請解剖。遺體是罪案調查的重要證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