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區寄傳》 柳宗元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貨視之。自毀齒以上,父兄鬻賣,以覬其利。不足,則盜取他室,束縛鉗梏之。至有須鬣者,力不勝,皆屈為僮。當道相賊殺以為俗,幸得壯大,則縛取幺弱者。漢官因以為己利,苟得僮,恣所為不問。是以越中戶口滋耗,少得自脫。惟童區寄十一歲勝,斯亦奇矣。桂部從事杜周士為餘言之。
童寄者,郴州蕘牧兒也。行牧且蕘,二豪賊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裏之墟所賣之。寄偽兒啼,恐栗,為兒恒狀。賊易之,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一人臥,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上下,得絕,因取刃殺之。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複取刃殺市者。因大號,一墟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
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視兒,幼願耳。刺史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鄉之行劫縛者,側目莫敢過其門。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而討殺二豪,豈可近耶!”
《童區寄傳》是為一個名叫區寄的小孩寫的一篇傳記。一般認為,是柳宗元貶在柳州做刺史的時候寫的。根據史書記載,唐代嶺南、黔中、福建等道的官僚,多與當地豪強勾結,收買兒童,稱為“南口”,貢獻給朝廷,以賄賂權貴。他們的罪惡活動,造成了當地盜賣兒童的惡俗。這篇傳記通過記敘牧童區寄機智勇敢、不畏強暴同劫賊做鬥爭的生動事跡,反映了這一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