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四日
一件,為每月朔望大戲應領年節銀一百五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寧壽宮正月初一日大戲銀二百二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由頤和園抬運各項燈支腳銀六百四十五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海內正月十五、十六、十九等日承應燈差銀六百六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原稿四件撤回。
五月二十八日
一件,為每月朔望日大戲應領端陽節銀一百五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頤和園承差雇覓人夫車輛,需銀六百六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原稿二件撤回
七月十五日
一件,為皇上萬壽排演切末銀一千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皇上萬壽承應大戲銀三千兩。
文、領稿各一件。
原稿二件撤回。
九月初五日
一件,為每月朔望承應大戲中秋節銀一百五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原稿一件撤回。
十月二十五日
一件,為皇太後萬壽承應大戲銀三千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皇太後萬壽排演切末銀一千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皇太後萬壽承應燈差銀二百二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由寧壽宮抬運燈支運往頤和園腳銀六百四十五兩。
文、領稿各一件。
原稿四件撤回。
十二月初十日
一件,為皇太後十二月十二日還宮,抬運切末腳銀,照例六百六十兩,按八成核實五百二十八兩。
文、領稿各一件。
一件,為皇太後駐園加添大戲四十天,照例每天飯食銀二十兩,按八成核實六百四十兩。
文、領稿各一件。
原稿二件撤回。
按:這是一份昇平署工程處領款檔報銷清單的登記簿,『昇平署工程處』相當於現代後台的舞美化裝部門,它雖隸屬昇平署,但人員多為內務府三旗吃俸祿者。這份檔案反映了昇平署自光緒三十年(1904)二至十二月每月承應演戲後台舞美所支銀兩之概況。從檔案中亦能清楚地了解昇平署後台參與承應大戲排演、演出的狀況。此檔不列細目,應為工程處存留的底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