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署理坐辦堂郞中莊山
兼管精忠廟事務署理坐辦堂郞中莊山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各戲班在頤樂殿等處承差,自七月二十二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節次承差共計十九次,各戲班承差人等應需津貼,傳差官役飯食茶水等項,共需實銀一千五百三十二兩九錢二分。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銀兩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
呈為照料各戲班在頤樂殿等處承差請領銀兩由。
清單
謹將本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福壽等班在頤樂殿等處承差,共計十九次,每次需用錢文數目清單開後。
計開
七月二十二日,福壽班在頤樂殿承差津貼,戲班人等飯錢並車轎飯食,堂上書吏、官役人等津貼,茶水等項,錢一千一百十七吊。
八月初一日,四喜班在頤樂殿承差津貼,戲班人等飯錢並車轎飯食,堂上書吏、官役人等津貼,茶水等項,錢一千七十四吊。
八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三慶班在頤樂殿承差津貼,戲班人等飯錢並車轎飯食,堂上書吏、官役人等津貼,茶水等項,錢一千九百七十吊。
九月初一日,義順和班在頤樂殿承差津貼,戲班人等飯錢並車轎飯食,堂上書吏、官役人等津貼,茶水等項,錢一千一百四十吊。
九月十五日,玉成班在聽鸝館承差津貼,戲班人等飯錢並車轎飯食,堂上書吏、官役人等津貼,茶水等項,錢八百六十八吊。
圖8-13
十月初一日,四喜班在頤樂殿承差津貼,戲班人等飯錢並車轎飯食,堂上書吏、官役人等津貼,茶水等項,錢一千一百三十三吊。
十月初四日,福壽班在頤樂殿承差津貼,戲(班)人等飯錢並車轎飯食,堂上書吏、官役人等津貼,茶水等項,錢一千八十三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