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自光緒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至五月初二日止,計六次,需用津貼,昇平署飯錢,官員車費,官役、太監、茶房等津貼,以及茶水等項,共需實銀四百八十兩八錢一分。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錢文銀兩數目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二十八年五月
呈為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銀兩請由銀庫支領由。
清單
謹將光緒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至五月初二日止,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計六次,所有津貼,昇平署飯錢,
圖8-22
堂上車轎飯錢,官員、官役車費、津貼,以及茶水等銀錢數目清單開後。
計開
三月二十三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二十六吊。
四月初一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三十五吊。
四月初八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三十二吊四百文。
四月十五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三十七吊。
五月初一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三十三吊。
五月初二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三十九吊。
共用錢五千六百二吊七百文,按十一吊九百文(換一兩銀),合銀四百七十兩八錢一分。
送內禮用錢十兩。
統共用銀四百八十兩八錢一分。
這是一份已承付的管理精忠廟事務衙門帶戲津貼報銷檔,由呈報與清單組成。呈報檔高三十點三厘米,寬十點五厘米,折裝四開,半頁六行,朱絲欄,欄高十九點五厘米,封麵朱印官職名諱『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亦有增崇滿文簽名。清單檔高十九點五厘米,寬十厘米,折裝二開,半頁六行。此檔亦有檔案房存留精抄檔一份,與前份檔格式、質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