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自光緒二十八年五月初四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計六次,每次需用津貼昇平署飯錢並官員車費,官役、太監、茶房等津貼,以及茶水等項,共需實銀四百四十三兩二錢二分,前由銀庫溢領銀十九兩一錢九分抵用外,實應找領銀四百二十四兩三分。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銀錢數目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二十八年六月
呈為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銀兩請由銀庫支領由。
清單
謹將光緒二十八年五月初四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昇平署在寧壽宮成差,計六次,所有津貼,昇平署飯錢,堂上車轎飯錢,官員車費,官役津貼以及茶水等項銀錢數目清單開後。
圖8-23
計開
五月初四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八百五十吊三百文。
五月初五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八百六十吊。
五月初六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八百四十一吊。
五月十七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八百四十吊。
六月初一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八百七十吊。
六月十五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八百八十吊。
共用錢五千一百四十一吊三百文,每兩按十一吊六百文,折銀四百四十三兩二錢二分。
這是一份已承付的管理精忠廟事務衙門帶戲津貼報銷檔,由呈報與清單組成。呈報檔高三十點八厘米,寬十點五厘米,折裝四開,半頁六行,朱絲欄,欄高二十厘米,封麵朱印官職名諱『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亦有增崇滿文簽名。清單檔高十九點五厘米,寬十厘米,折裝二開,半頁六行。另此檔夾有賞單一份,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