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自光緒二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計七次,每次需用津貼昇平署飯錢並官員車費,官役、太監、茶房等津貼,以及茶水等項,共需實銀五百六十八兩五錢四分。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銀錢數目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二十八年七月
呈為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銀兩請由銀庫支領由。
圖8-25
清單
謹將光緒二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計七次,所有津貼,昇平署飯錢,堂上車轎飯錢,官員車費,官役津貼以及茶水等項銀錢數目清單開後。
計開
六月二十四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五十四吊。
六月二十五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三十六吊。
六月二十六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四十九吊。
六月二十七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六十一吊。
七月初一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二十九吊。
七月初七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四十七吊。
七月十五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十九吊。
共用錢六千五百九十五吊,按十一吊六百文(換一兩銀),合用銀五百六十八兩五錢四分。
這是一份已承付的管理精忠廟事務衙門帶戲津貼報銷檔,由呈報與清單組成。其中六月二十四日、六月二十五日、六月二十六日、六月二十七日是光緒皇帝壽誕承應,七月初一日是祭神承應,七月初七日是乞巧承應,七月十五日是中元節承應。呈報檔高三十點八厘米,寬十點五厘米,折裝四開,半頁六行,朱絲欄,欄高二十厘米,封麵朱印官職名諱『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亦有增崇滿文簽名。清單檔高十九點五厘米,寬十厘米,折裝二開,半頁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