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莊健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莊健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純一齋等處承差,自光緒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八月十六日止,計六次,每次需用官員飯食車費,官役、太監、茶房等津貼,昇平署飯錢,以及茶水等項,共需實銀一千二十三兩一錢二分五厘。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銀錢數目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二十八年九月
呈為照料昇平署在純一齋等處承差需用銀兩由。
清單
謹將光緒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八月十六日止,昇平署在純一齋等處承差,計六次,所有津貼,昇平署飯錢,堂上車轎飯錢,官員飯食、車費,官役津貼,以及茶水等項銀錢數目清單開後。
圖8-26
計開
七月二十六日,昇平署在純一齋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一千五百四十四吊八百文。
八月初一日,昇平署在純一齋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一千五百三十五吊。
八月十三日,昇平署在頤樂殿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一千五百四十七吊。
八月十四日,昇平署在頤樂殿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一千五百十吊。
八月十五日,昇平署在頤樂殿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一千五百三十八吊。
八月十六日,昇平署在頤樂殿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一千五百七十吊。
共用錢九千二百四十四吊八百文,每兩按十一吊二百文,合銀八百二十五兩四錢二分五厘。
送公禮銀八兩。
官員飯食銀一百八十九兩七錢。
統共用銀一千二十三兩一錢二分五厘。
這是一份已承付的管理精忠廟事務衙門帶戲津貼報銷檔,由呈報與清單組成。呈報檔高三十厘米,寬十點五厘米,折裝三開,半頁六行,朱絲欄,欄高二十厘米,封麵朱印官職名諱『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增崇』,亦有增崇滿文簽名。清單檔高十九點五厘米,寬十厘米,折裝二開,半頁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