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一日至三十日)
呈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莊健
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莊健呈,為請領銀兩事。所有照料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自光緒二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三十日止,計六次,每次需用官員飯食車費,官役、太監、茶房等津貼,昇平署飯錢,以及茶水、紙張、煤炭等項,共需實銀五百十四兩。此項銀兩請由廣儲司銀庫支領,其文領知會借用廣儲司印信谘行,謹將用過銀錢數目清單附稿呈明可也,為此具呈。
光緒二十八年十二月
呈為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請領銀兩由。
清單
謹將光緒二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三十日止,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計六次,所有津貼,昇平署飯錢,堂上車轎飯錢,官員飯食車費,官役津貼以及茶水等項銀錢數目清單開後。
圖8-30
計開
十二月初一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五十六吊。
十二月初八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八百九十七吊。
十二月十五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一千七十二吊。
十二月二十三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二十八吊。
十二月二十九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九百十四吊。
十二月三十日,昇平署在寧壽宮承差,需用飯食等項,錢七百一十九吊二百文。
共用錢五千四百八十六吊二百文,按十一吊五百文(換一兩銀),合用銀四百七十七兩九錢四分。
送公禮銀八兩。
司房馬老爺公禮銀二十八兩九錢四分。
統共用銀五百十四兩。
這是一份已承付的管理精忠廟事務衙門帶戲津貼報銷檔,由呈報與清單組成。呈報檔高三十厘米,寬十點五厘米,折裝四開,半頁六行,朱絲欄,欄高二十厘米,封麵朱印官職名諱『兼管精忠廟事務坐辦堂郎中莊健』,亦有莊健滿文簽名。清單檔高十九點八厘米,寬十厘米,折裝二開,半頁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