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三日由堂交來單子三件,內係造辦處盔頭作承做活計:
硬盔頭一全分
花羅帽雜色代玻璃鏡四十頂
黃羅帽八頂
清羅帽八頂
軍牢帽四頂
挽子盔四頂
打帽四頂
僧帽八頂
風帽十頂
孩兒發十頂
黃、黑老虎帽八頂
雜色大小鬅頭二十頂
頭發鬅頭八頂
鬃帽八頂
藍白氈帽頭各樣二頂
大小髯口一全分
雜色玻璃玉帶一全分
甩發十個
翎子十五對
草帽圈四頂
狐尾十五對
纓刷二十把
軟紮巾十五頂
諸葛扇二把
水旗八個
車旗四個
令旗二個
長短把子槍刀鳥槍一全分
公案一全分
手肘二個
藤牌四個
鎖鏈子二掛
夾棍一分
枷男女共二麵
拶子一分
追魂牌二麵
金牌二麵
虎頭鍘一把
大鍘刀一把
大小梆子二個
扁擔槍一根
韋陀牌一麵
青、黃龍形各一個
黃、黑虎形各一個
九尾狐形一個
羊、狗形各一個
牙笏十五塊
玻璃靠肚下甲四分
按:此檔與四月初一日那份屬於一批,同治十三年(1874)三月二十七日,總管太監孟忠吉口傳聖旨為一案,都是奉旨,三月二十七日是派內務府造辦處盔頭作承做盔頭、把子的旨意,四月的兩份有附帶的清單,從清單看這批活計的量並不大,最大者是羅帽一項,檔案屬於內務府堂經昇平署計開的活計檔清單。
此內務府活計檔清單,高二十二點七厘米,寬九厘米,折裝,四開,半頁六行,版心高十六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