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近代宮廷戲曲檔案文獻研究

(四)同治十三年織造承辦行頭遲延在京承辦旨意檔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總管太監孟忠吉口傳:奉旨,所有前派三處織造製辦各色行頭,限於八九月內解京,至今並未解到。著總管內務府大臣由京辦理大行頭一分、中行頭一分,所需錢糧即著該織造等照數賠給,不準作正開銷。欽此。

按:這與前三份檔案中三處織造製辦各色行頭為同一差事,因三處織造製辦行頭未能按時送到京城,皇帝下旨在京續辦行頭旨意,言明不準由府庫做賬出銀,所需錢款即著三處織造照數賠給。

此折是內務府承做行頭的一份底檔,有滿文位於折末下款處。此檔高二十點七厘米,寬九點五厘米,折裝,三開,半頁五行二十一字,版心高十七厘米。

圖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