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經曆:找一樣東西找不到,放棄的時候卻突然出現了;下雨沒帶傘,穿上雨披雨就停了;不惦記著卡裏還有多少錢的時候反而發現那個數字比較大……難道這就是人生?我不確定,可以確定的是,現實絕對會“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誰不是在跌跌撞撞中練就了一身本事?早些年,獨立創業的年輕人還不多,聽聞市裏頒布過關於大學生創業補助的政策,周圍的朋友們都提議我們不妨去申請試試,畢竟我們仨都出身於普通工薪階層家庭,眼下工作室一年的房租水電也得十萬出頭,還得起碼養活三個人,說壓力小是不可能的,誰能真拿錢開玩笑。
“能補一點是一點。”我和林老師都表示讚成,找來了相關文件研究,發現我們的情況完全符合補助要求:畢業五年內、指定範圍內創辦公司,並且屬於目錄中包含的發展項目。一切看起來萬事俱備,不料卻在申報途中夭折了,區裏給的說法是:“上頭是有這項補助政策,但具體流程我們下麵沒操作過,也沒有實施的案例,所以不予處理。”我們當即傻了眼。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幾番溝通之後,區裏終於鬆了口,答應幫我們試一試。另一邊,工作室所在園區聽說我們去申請大學生創業優惠補助,急了,第二天就拿了份協議來找我們簽字。協議的大致意思是:大學生創業補助金屬於政府的行為,跟園區毫無瓜葛,園區不會就此承擔任何費用。過河拆橋的見多了,沒見過這麽快就來撇清關係的,這些人也太現實了!
終於等到正式遞交申請後等待撥款的日子了。跑了近一周,終於把所有材料全部備齊,最後一步就是去所在街道蓋章,而這一步,是最關鍵的,也是最艱難的。曾聽到過這樣的前車之鑒,街道一定不會輕易蓋上這個章,並會無情地對你說:“政府補貼的這個錢,我們街道沒有這個行政預算,所以沒辦法給你做。”因為大創補貼的錢是政府出一部分,街道出一部分,街道通常都不願意出這個錢,哪怕他們同意了,也很可能會讓你寫一個保證書,真正拿到的那部分錢需要退還或者返點給街道——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但這就是“社會潛規則”。就算申請成功,創業者實際能拿到手的錢其實也少之又少,但我依舊不肯放棄,決定背水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