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
這章如果原封不動搬到《孫子兵法》裏麵去,一般人也不會覺得有問題。按照道的法則輔佐君主的人,不會以武力使天下臣服。為什麽不呢?因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有被抽了大嘴巴,不但不想著還手,心裏還美滋滋的人嗎?這種人就被稱為“阿Q”。正常人的反應必然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對吧?後來從老子這段話演化出一個成語,叫“天道好還”,有人用到這個詞的時候事兒一般小不了。
軍隊所過之處,必然田園荒蕪,荊棘叢生。打過仗之後,接下來必然是大凶的年景。古時候跟現在不同,那時候真的是地廣人稀。城市都很小,城牆以丈計高,以雉計麵,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春秋時代的城牆禮法規定,大的諸侯,都城不超過三百雉,下麵的城市,則不準超過百雉。按牆高三丈算,一雉就是一丈長,周長一百雉,就是三百三十多米,百雉算下來,一麵牆也就幾十米長。一座城,也就現在兩個標準操場那麽大吧。城外麵另有一道外牆叫郭(未必都有),用於抵禦強敵,兩道牆作為緩衝。郭外麵叫作郊,就是城鄉接合部,這個詞現在還是那個意思沒變。郊外麵叫鄙,就是現在說的農村。那裏的人忙著種地,通常沒什麽文化,所以古人謙虛的時候就稱呼自己為鄙人。鄙外麵叫野,住在野的人稱為“野人”,他們不受君主管理,真的很野。還有個詞叫“在野”,對應的是“在朝”,也是從這兒來的。
在野還偶爾有幾戶人家,再走遠點,那就真的是荒山野嶺了。所以,古代的城市和現在完全不是一個概念。現在兩個城市之間也住滿了人,想找個沒人的地方都很困難。古代則相反,大部分是無人區,城市與城市之間是大麵積真空地帶。所以,古人打仗才必須要攻城,因為隻有城裏和城周圍才有人。稍微遠點的地方連個人影都沒有,跟誰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