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 譯
附注。這份遺囑[1]應在我死的時候由文子給三位先生[2]看,之後別忘了把它燒掉。
再補充說明一次:我怕萬一新潮社提出異議,決定在附件中附上此說明。
4[3]我作品的出版權應轉讓給岩波茂雄先生[4]。(我會停止與新潮社的出版合作。)因為我愛夏目漱石先生,所以希望能和先生在同一家出版社出版作品。書籍設計以小穴隆一先生的意見為準。(此外,若未得到岩波先生的同意,除已出版的書外,不得再出版我的任何作品。)出版期限等事宜全權交給岩波先生定奪,同時也需要聽取穀口先生的建議。
一、我借給鶴田君12卷《一千零一夜》。
二、我從東洋文庫那裏借了1本《福摩薩》、從勝峰晉風氏借了數冊《潮音》,從下島先生那借了數枚印章。從室生君那裏借了2枚印章。(歸還印章時要讓印章主人親自查驗)
三、請衝本君代我做一印譜。可在為我做法事時,同我做的俳句詩集一同分發。
四、墓碑上的字托小穴君撰寫。
五、我請求所有人的寬恕,同時也別忘記我寬恕所有人的心。
[1]芥川給妻子的這份遺囑沒有完整版本,在內容上有殘缺。
[2]據研究芥川的學者推斷,三位先生可能指的是小穴隆一、下島勳、菊池寬。
[3]此處的4含義未知,可能與附件內容有關。
[4]岩波書店創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