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用邏輯思維來思考一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它包含三個部分:一個人,另一個人,以及兩人之間,這三者必然並列地存在。
大多數人在思考會不會在一起,什麽時候在一起,在一起多久的時候,都常常考慮自己和對方,而很難考慮到兩人之間,比如交流方式、緣分等。
事實上,即便我們期待與很棒的人建立很棒的關係,我們自己也為之付出百分之兩百的努力,對於每個人而言,我們也隻能做到在兩個人之間無限接近1.5,而不能等於1.5——由對方來完成那無限接近的1.5,即便人和,也總需要最後的天時地利才能實現目標。
既然如此,不如放下你以為能夠“決定”關係的重擔,坦誠表達,盡自己的力,與人相遇的原因從來不在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