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那當兒:故鄉童年的回憶

老家賊

我要說的是麻雀這種鳥,而不是我們老家的什麽盜賊。可是,麻雀在大馬村確實被叫作“老家賊”。這或許是因為它偷食糧食。大家知道,民以食為天,偷糧食就是偷天。從這個角度看,麻雀的罪過和竊國大盜袁世凱差不多。

您別看麻雀被稱作老家賊,但我覺得這是對它最大的褒獎。一個人也好,一隻動物也罷,一旦被冠以江湖諢名,就像《水滸傳》中的那些英雄一樣,不枉此生,像什麽“豹子頭”“草上飛”“及時雨”等都是如此。雖是這樣,我還是替麻雀覺得委屈。

京城自古崇尚“爺文化”。評劇泰鬥新鳳霞在回憶錄中說,舊時戲班把耗子叫“灰八爺”、刺蝟叫“白五爺”、長蟲叫“柳七爺”、黃鼠狼叫“黃大爺”、狐狸叫“大仙爺”。這些城狐社鼠都被稱為爺,麻雀這隻空中精靈卻被稱作賊,好像有些窩囊。

然而,麻雀的不幸遭遇,也有著時代的因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剛成立的 20 世紀 50 年代,人們為了迅速發展農業生產,商定了農業發展條例,決定將麻雀這隻“偷天大盜”與老鼠、蒼蠅和蚊子並列一起確定為“四害”,決定在七年之內予以消滅。

說麻雀是“四害”是有科學依據的。研究顯示:一隻體重約六錢多的麻雀,每天所吃的穀子約二錢,為它體重的四分之一強。根據這個數字推算,每隻麻雀一年中消耗穀物約四斤。此外,在野外活動的麻雀,因為終日飛翔跳躍,食量更大,被它們吃掉和糟蹋掉的糧食更多。

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一場轟轟烈烈的“滅四害”運動,隨之展開。為此,人們還總結出“轟”“毒”“打”“掏”滅雀四部曲。據統計,從 1958 年元月至十二月,全國共消滅麻雀二十一億隻。但從1959 年春天起,蟲害開始在全國大爆發。人們分析造成這一現狀的原因,一致認定這是消滅麻雀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