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完成孫社長下達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掌握的“項目管理工作術”
“10月12日納斯達克日本將召開成立大會。邀請2000名創業企業家到場,請電視台進行大規模的報道!”
“我們要進軍ADSL事業。宣布從6月19日開始接受全國(日本)預定,一口氣獲得100萬名用戶!”
如果上司突然下達了這樣的指示,應該怎麽做?
如果這位上司是軟銀集團的孫正義社長,又該怎麽辦?
對我來說,這樣的事情沒有“如果”。
因為我在25歲跳槽到軟銀之後,立刻就跟著孫社長參與了許多項目。
軟銀以擅長宣傳著稱。每當開始新事業或者進行收購與合作的時候,都會通過媒體進行大規模報道,以吸引世人的關注。
毫無疑問,這種方法對於迅速提高新商品和服務的認知度非常有效。
但對參與其中的人來說,就非常痛苦了。
因為孫社長對效率的要求近乎苛刻。
他每次給出的期限都讓人感覺“根本來不及”。
可是既然已經公布出去,無論如何都必須在截止日期之前準備完畢。
而擔當這些“不可能完成任務”的項目經理,就是身為社長室室長的我。
社長室室長聽起來好像是個挺不得了的職位,但實際上就是“將孫社長提出的所有要求都迅速處理好的管家”。而且當時的軟銀並不是像現在這樣龐大的企業,人員和預算等經營資源都非常有限。
所以我雖然被任命為項目經理,但整個項目團隊其實隻有我一個正式成員,所有的工作都需要委托其他有本職工作的員工在閑暇時間協助我完成。
不僅如此,我還沒有任何官方的權限。
項目組臨時成員的人事權都在他們自己所屬部門的上司手裏。我不能隨心所欲地使喚他們。
可想而知,我剛開始擔任項目經理時遭遇了接二連三的失敗。每天我都備感壓力和不安,夜不能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