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所行之是非,尚不能知,
安望知人?
古人已往之得失,且不必論,
但須論己。
譯文
自己行為的對錯,尚且不能知曉,哪裏能了解他人?古人已有的得失,暫且不必議論,但必須審視自己。
簡評
先認識自己,再認識別人,這是正確的順序,基於這一點,在儒家的理論中“推己及人”是一種極為重要的認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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