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有所要求的洽談對手比沒有任何要求的洽談對手更容易應付。
通常而言,麵對麵地商量洽談比單純的書信往來要好得多,而由第三個人出來作為代表洽談比本人出麵更好。適宜用書麵洽談的情況大致有以下三種:當自己的洽談信函可以作為日後的憑證的時候,當某人想得到書麵答複的時候,或者當麵談有可能被斷章取義或受到阻攔的時候。適宜當麵洽談的情況也大致有三種:當雙方所談的事情比較微妙,必須觀察對方的表情才能知曉說話的分寸的時候;當其中某一方的威信令對方大為尊敬的時候;更為普遍的是當一個人想要保留所談內容之否定或解釋的權利的時候。
在挑選代表出麵洽談的時候,最好選擇那些性格豪爽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一旦受人之托,就會竭盡全力地去行事,會真實地向你反映洽談的結果。千萬不要選擇那些生性狡詐的人作為洽談代表,他們在辦事的過程中,由於代表上等人辦事,因此會故意提高自己的身份;為了博取歡心,他們在匯報洽談結果時總是傾向於報喜不報憂。另外必須注意一點,盡量挑選那些樂意去談你所托之事的人,這樣的話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所選擇的人也必須適合所托之事。比如,要告誡某人必須挑選敢於說話敢於評論的人,要勸說某人必須挑選注意言談用詞和語氣的人,要詢問某人必須挑選靈活機動的人,而要洽談一件有悖常理的事情則必須挑選那種認死理的人。還應該注意挑選以前曾經受你之托從事過洽談事務並且往往在洽談事務中處於上風的人,因為他們在類似的洽談中已經有了經驗,從而更能堅持自己提出的條件。
在洽談的時候,最好提前探詢一下對方的意圖,避免直截了當地開門見山,當然如果你想給對方一個意外的話則例外。一般來說,有所要求的洽談對手比沒有任何要求的洽談對手更容易應付。如果一個人已經與對方達成了協議,那麽最重要的問題就成為誰先履行協議了。而要合理地要求對方先行履行協議義務,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對方先行履行義務是這個協議的題中之意;二是一定要使得對方相信,在其他事務上還需要與你進行合作;三是一定要證明自己是最講信用的人。